廉署起訴3名港隊手球代表 涉欺詐體院訓練津貼共2.8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08 16:51

最後更新: 2021/02/10 16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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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署起訴女子手球代表隊三人涉嫌欺詐訓練津貼。(資料圖片)

廉政公署今日(8日)落案起訴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一名教練、一名隊員及一名前隊員,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,偽造隊員訓練出席紀錄,致使體院發放政府訓練津貼共2.8萬元。3人獲准保釋,將於本周三(10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。

被告為葉仕仁,34歲,女子手球代表隊主教練;黃穎彤,26歲,及許穎珩,22歲,分別為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及前隊員。葉仕仁被控3項串謀欺詐罪名;黃穎彤及許穎珩則各被控其中一項罪名。

廉署調查一宗貪污投訴時,揭發於2019年4月至9月期間發生的涉嫌罪行。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1月推出由體院管理的「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劃」,以提升香港不同隊際運動項目的成績。由指定體育總會所推薦的運動員,可根據該計劃每月獲發4,000元津貼,但有關運動員必須在規定訓練中,出席率至少達80%。負責管理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中國香港手球總會有限公司(手球總會)是其中一個指定體育總會。

葉仕仁於案發時是女子手球代表隊的主教練,黃穎彤及許穎珩同為該隊隊員,二人均獲手球總會推薦領取上述計劃的津貼。

其中2項控罪指葉仕仁與黃穎彤或許穎珩一同串謀欺詐體院,不誠實地遞交黃穎彤某2個月或許穎珩某4個月,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,從而誘使體院根據上述計劃,向黃穎彤或許穎珩發放每月4,000元的資助。

餘下一項控罪指葉仕仁與另一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串謀欺詐體院,不誠實地遞交該隊員某一個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,從而誘使體院根據上述計劃,向該隊員發放每月4,000元的資助。

廉署調查發現許穎珩申請的訓練津貼涉款1.6萬元,而黃穎彤及上述該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,則分別獲發8,000元及4,000元的訓練津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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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蘇文軒